青云谱2宗商住用地将出让限价12080元㎡需建8万平米以上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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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云谱2宗商住用地将出让限价12080元/㎡,需建8万平米以上商业!
青云谱区广州路以北、青山湖大道以东(CN207-F06地块)59.76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青云谱区广州路以北、青山湖大道以东(CN207-F06地块)59.761亩(合39840.8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备注:宗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报批手续已完成并已全部实施征收,涉及国有土地收储工作已完成。
(一)宗地内变阻箱、变压器及电线杆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并承担相关费用,青云谱区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作对变阻箱、变压器及电线杆的现状无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欠缴土地出让金、逾期开竣工或主张其他任何权益。
(二)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12080/平方米(毛坯价)。宗地的商品住宅(简称“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居民,限购一套;遇有供不应求等情况,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三限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具体办法按照“南昌市限房价、竞地价”项目的商品住宅销售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宗地的商品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具体装修要求按照《关于南昌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7〕67号)及《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洪房规〔201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8〕449号)文件精神,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
宗地拍卖起始价确定为980万元/亩(合楼面地价4900元/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居住用地;
机动车位:按照《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执行;
出入口方位:广州路、青山湖大道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建筑间距: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建筑高度:住宅建筑按不低于5层控制;
退离红线)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40%;(2)以广州路、青山湖大道轨道交通线米范围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地界,控制线以内的建筑应与轨道交通建设部门协调;(3)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4)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建体育休闲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5)商业商务公共建筑应集中布置,地块不得四面临街围合设置底层商业建筑,居住建筑不得沿广州路布置,临广州路头部层面应布置公共建筑,建筑底层兼容特色零售商业业态,提升该区域活力与文化氛围;(6)建筑采用简约的现代风格,与周边区域建筑相协调;(7)公共建筑沿广州路一侧需满足建筑贴线米,高层塔楼直接落地或退裙楼不超过4米,塔楼面宽不大于50米。建筑整体形成连续、大气的建筑界面,体现城市轴线的空间意象。
青云谱区广州路以北、佛塔路以西(CN207-F04地块)59.8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青云谱区广州路以北、佛塔路以西(CN207-F04地块)59.899亩(合39932.7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社区邻里服务中心一处,总建筑面积为2473平方米。其中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其中居委会建筑面积为235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为376平方米、社区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为564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为226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面积为752平方米)社区商业用房(含配套中心、肉菜、日常零售店等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各一处;配套9班幼儿园一处(与邻里服务中心统一布置),用地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上述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青云谱区政府指定单位,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三)宗地所建住宅的
。宗地的商品住宅(简称“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居民,限购一套;遇有供不应求等情况,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三限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具体办法按照“南昌市限房价、竞地价”项目的商品住宅销售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四)宗地的商品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具体装修要求按照《关于南昌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7〕67号)及《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洪房规〔201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8〕449号)文件精神,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
1.0容积率≤3.0;
机动车位:按照《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执行;
出入口方位:广州路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建筑间距: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建筑高度: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5层控制;
配套基层社区邻里服务中心一处,总建筑面积为2473平方米。其中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其中居委会建筑面积为235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为376平方米、社区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为564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为226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面积为752平方米)社区商业用房(含配套中心、肉菜、日常零售店等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各一处;配套9班幼儿园一处(与邻里服务中心统一布置),用地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其他:(1)商业、商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2)以广州路轨道交通线米范围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地界,控制线以内的建设应与轨道交通建设部门协调;(3)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4)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建体育休闲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5)商业商务公共建设应集中布置,地块不得四面临街围合设置底层商业建筑,居住建筑不得沿广州路布置,临广州路头部层面应布置公共建筑,建筑底层兼容特色零售商业业态,提升该区域活力与文化氛围;(6)建筑采用简约的现代风格,与周边区域建筑相协调;(7)公共建筑沿广州路一侧需满足建筑贴线米,高层塔楼直接落地或退裙楼不超过4米,塔楼面宽不大于50米。建筑整体形成连续、大气的建筑界面,体现城市轴线的空间意象。
青山湖航空路以东、辛家庵路以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公示(洪国土资交示字[2019]002号)
据市政府办公厅批复精神,我局将青山湖区航空路以东、辛家庵路以南、博学路以西(控规CN203-K01部分地块)置换给南昌百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航空路以东、辛家庵路以南、博学路以西(控规CN203-K01部分地块)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用地40年
6、受让人:南昌百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土地出让金:520.39万元
8、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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