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土地出让设置排他性门槛
本报讯记者刘媛、实习生徐文颖报道:8月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实行土地出让“三个严禁”,其中之一即为居住用地出让时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排他性的准入条件。
今年5月21日,南昌国土局发布消息称,6月14日,南昌九龙湖地区将有6宗地块1000余亩土地入市拍卖,其中5宗土地为居住用地,1宗为旅馆用地。业界普遍认为,这将是一场较为激烈的土地争夺战。然而6月4日,南昌国土局发布补充公告,对九龙湖出让的6宗地块的买家设置规定,必须是2012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前10强企业,且在南昌开发过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此规定一出,众多中小开发企业被拒之门外。
7日,记者了解到,这种设置限制性、排他性准入条件的行为将被严格禁止。南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实行土地出让“三个不挂钩和三个严禁”原则。
“三个不挂钩”即居住用地不得与招商引资项目挂钩,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与配套居住、商住用地挂钩;以商业、科研研发等用途供应的产业用地不与居住用地挂钩。
“三个严禁”即居住用地出让时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排他性的准入条件;商业及商住综合用地原则上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排他性准入条件;严禁在“退二进三”(退出二产引进三产)过程中以补交出让金、协议出让方式将原有工业用地改变用途进行商品住宅开发,规划用途主要为居住用地,必须纳入政府储备计划。
南昌将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统一规划、尽可能整体出让,不擅自随意切割城市规划中划分的地块。未经收储的商业、居住以及商住综合用地不得出让。另外将加大对土地出让的考核监管,每季度末对各区(开发区、新区)的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各类用地出让规模控制在50~300亩之间。出让用地超过300亩的工业用地,需报请市政府集体研究。
同时,规定按土地出让起始价总额的大小,竞买保证金比例为30%~60%。土地金缴款期限,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受让人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3~12个月内要缴清,否则将按土地出让价款处以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滞纳金。且根据项目建设总面积,规定项目建设周期控制在2~3年,土地受让人未按规定开工或竣工的,将按土地出让价款处以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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