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同路工业区A1(1)栋第1-5层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同路工业区A1(1)栋第1-5层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同路工业区A1(1)栋第1-5层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同心路同路工业区管理处
2018年8月29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蕞多不超过2个周期)
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同心路70号同路工业区厂房A1(1)栋第1-5层厂房物业,计算租金面积6778.55㎡,租赁用途为工业厂房,有房地产证,目前租期已到;2、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同心路同路工业区70号同路工业区A栋宿舍西面第3-6层共52间房(房号为301-313、401-413、501-513、601-613号房),计算租金面积2265.29㎡,租赁用途为宿舍。有房地产证。目前租期已到。
113482元/月(其中第1层厂房:16元/㎡/月 、第2-5层厂房:13元/㎡/月、宿舍:9.4元/㎡/月)(合同期内厂房1层租金每年递增1元/㎡/月、2-5层租金每年递增0.5元/㎡/月,宿舍租金不递增)
1、垃圾清运费:厂房收取人民币0.5元/㎡/月;电梯维保费人民币400元/层/月;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转账支付。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深圳市泰新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纪要》(深泰物会纪〔2018〕12号)、《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岗、宝安物业公开招租的批复》(深投控物〔2018〕138号)
企业: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具有3年以上经营工厂经验,在出租方无不良记录;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使用性质符合房屋结构、环保达标和国家法律法规;
2、该物业整体出租,不得分租、转租;
3、无粉尘、无异味污染、无易燃易爆安全危险物品行业;
4、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5、租赁合同书及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事项。
1、承租行业必须符合房屋设计及重量荷载,不得有排放油污、粉尘、气味等环保影响项目;
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租金数额)租赁保证金、半个月(租金数额)租赁房屋损毁押金、一个月(按年平均水电费)水电保证金;
3、因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租赁流程延误而影响正常签约,且承租方为原租户情形的,原合同届满日等同新合同费用标准起租生效日,承租方须按此日期交付新的标准租金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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