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交易!新建区望悦湖55亩地下线
1. 竞买人必须是在南昌市新建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核算的公司,或者土地成交后在南昌市新建区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核算的新公司。
2. 配套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建设,属全体业主所有。配套社区服务站(含党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配套设施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建设,不动产权利人为区政府指定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部门。
3. 该宗土地未作工程勘查,如遇有地下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不承担责任。
4. 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不应低于 0.5 平方米 / 人,宽度不应小于 8 米,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小于 1/3。
5. 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地块内排水须实施雨污分流,阳台排水,屋面雨水须分管设置,阳台排水管纳入污水排水系统。
6. 布置一处战时运输专业队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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