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集中公示城市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目前,南昌市正处于打造核心增长极,集中建设新城区和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加速时期。为此,经日前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主持召开的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召开2013年头部次会议之后,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于昨日集中公示了会议审议的南昌市城区多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根据规划局网站信息显示,此次公示的片区规划分别是西客站地区;南钢周边地区;高新区湖东地区YH101/YH105/YH301/YH305/YH307单元;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城北地区;朝阳洲水厂路以北;红角洲片区;城东片区CD1、CD2、CD4、CD5分区;城南片区CN6和CN2分区;青山湖西岸地区;艾溪湖周边地区等14个区域的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规划明确了各区域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以协调土地用途为主,确定了各块土地的用途、规划结构、用地规模和道路交通、生活配套、公建设施等详细信息。
西客站地区规划范围:规划用地位于红角洲片区南部,具体范围:东起赣江、西至320国道,北起祥云大道、南至龙兴大道,规划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
七区:交通服务区、商务核心区、商务综合居住区、华中城物流园区、生态居住综合区、滨江体育文化区、站南综合居住区。
红角洲片区HJZ5分区规划范围:北至小平大道,东至长征路、昌樟大道,南至祥云大道,西至昌西大道,总用地面积7.5平方公里。
一心:位于华南大道、云湾路与望城大道交叉口南北两侧形成综合服务中心,其又分为外包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和科教居住配套服务中心。
四组团:围绕云湾路—望城大道、华南大道发展轴形成的用友路组团、茶山路组团、贸院路组团、陆院路组团等四个功能组团。各组团用地的主要功能如下:
用友路组团——以服务外包、软件研发、外包产业配套服务中心为主的产业组团;
其中居住用地83.81公顷(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总用地11.2%;公共设施用地163.86公顷(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总用地21.9%;工业用地55.18公顷,占总用地7.4%;道路广场用地102.76公顷, 占总用地13.7%;市政用地12.12公顷, 占总用地1.6%;绿地178.05公顷, 占总用地23.8%;特殊用地152.16公顷,占总用地的20.3%;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西起昌东大道,东至六干渠,南临广州路,北至洛阳东路,总面积约12.11平方公里。
两片:以解放路为界,分为南北两片,北片主要是以工业和配套居住区以及物流为主的产业区,南片主要是以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的罗家镇区。
四心:规划区分为“一主三次”的服务中心,“一主”是指罗家新区中心,为整个罗家片区服务;三次是指南钢生活服务中心、氨厂生活服务中心,罗家老镇生活服务中心,分别为三个居住区配套服务。
六组团:南钢生活综合组团,氨厂生活综合组团,南钢产业综合组团,罗家产业综合组团,罗家中心组团和罗家生活综合组团。
其中居住用地323.12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26.68%;公共设施用地44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3.63%;工业用地348.49公顷,占建设用地28.78%;物流仓储用地130.4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78%;道路广场用地170.11ha, 占总用地14.05%;绿地181.91ha, 占总用地15.02%;市政用地12.77ha, 占总用地1.05%;
青山湖西岸地区规划范围:北至赣江、塘山街,东至青山湖西岸,南至青山湖隧道,西至洪都大道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11平方公里。
三心:以文化休闲中心、湖滨娱乐休闲中心、湖滨体育休闲中心的核心节点形塑规划区成为南昌独特的文化休闲目的地。
其中居住用地105.97公顷, 占总用地34.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84公顷, 占总用地7.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97公顷,占总用地15.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5.68公顷, 占总用地21.1%;公用设施用地4.25公顷, 占总用地1.4%;绿地与广场用地58.01公顷, 占总用地18.7%;水域7.02公顷,占总用地的2.3%;
CD2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范围为:北至富大有堤,南至南京东路,东至京东大道,西至青山湖大道,规划面积约12.6平方公里。
一带:依托赣江南支形成沿富大有堤的滨江城市景观带,塑造一江两岸宏伟的城市形象。
三轴:沿火炬大街形成科研办公综合服务轴、沿城东一路形成城市空间拓展轴、沿高新大道形成城市产业发展轴。
六组团:即民园路组团、民强路组团、创业西路组团、创业东路组团、火炬三路组团、火炬六路组团六个功能分区。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北到南京东路、南至解放路、东临艾溪湖-昌东大道,西至高新大道,面积约8.4平方公里。
两轴:指北京路城市发展轴和高新大道交通轴,以北京东路为依托,发展商贸、行政等功能,作为城市中轴线,集中体现城东新区的主要商务、商业功能;高新大道是城市东西联系的主要交通轴线。
两区:指被城市生态走廊(候鸟通道)自然分隔而成的南北两大功能区域。分别为北部的京东商务居住综合区;南部的艾溪湖南滨水居住区。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北至国威路、南京东路,南至解放路、顺外路,东至高新大道、青山湖大道,西至洪都大道,规划面积约9.62平方公里。按照《南昌市城市控制单元划定》,规划区涉及城东片区CD1、CD4、CD5分区。
一心:北京路与上海路交叉口附近形成以商贸、商务办公、居住配套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副中心。
两轴:沿北京东路形成以行政办公和科研院所为主的一条东西向发展轴;沿上海路形成以居住配套为主的城东生活发展轴。
五组团:即青山湖组团、南京东路组团、上坊路组团、西安路组团、玉带河组团五个功能组团。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东至南莲路,南至振兴大道,西至雄溪河,北至昌南大道,规划面积为10.62km2。其中南昌市青云谱区管辖范围约5 km2,其余部分归南昌县管辖。
两心:1、旅游、休闲、文化中心:结合梅湖景区,在周边布置包括旅游、度假、文化、休闲、商业等一系列的设施,打造以八大山人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休闲、文化中心。2、岱山片区公共设施服务中心:沿迎宾大道与阳光路交接处形成片区级居住生活服务中心,集中布置商务办公、商业、宾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四片:1、梅湖旅游片区:以梅湖景区为依托,在周边适当布置旅游、度假、文化娱乐、休闲、购物等一系列的设施和用地,提升地区的城市品质和形象,打造成为南昌市的重要文化名片。2、公共设施服务片区:以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医疗卫生、酒店服务等功能为主。结合轨道站点沿迎宾大道两侧形成岱山片区的居住生活配套服务中心。3、西部居住片区:主要为绿地兰宫及其周边的居住用地。4、东部居住片区:主要为大湖之都及其周边的居住用地。
其中居住用地405.1公顷(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总用地38.12%;公共设施用地151.57公顷(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总用地14.26%;工业用地10.55公顷,占总用地0.99%;对外交通用地18.06,占总用地1.7%;道路广场用地157.8公顷, 占总用地14.85%;市政用地17.21公顷, 占总用地1.62%;绿地240.41公顷, 占总用地22.62%;特殊用地61.94公顷,占总用地的5.83%;
规划范围:北至洪城路,南至昌南大道,东至高新大道,西至洪都大道所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12.53平方公里。
两心:“一主一次”。一主:依托广州路与上海路,充分利用洪都机场老厂区改造开发的楔机,实施产业升级、功能置换,品质提升,空间融合的规划策略,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全力提升南昌的城市品质和文化魅力,在洪都大道与高新大道之间,打造以都市文化休闲为主导功能的城南片区倒“T”形公共主中心。一次:依托上海路与墅溪路,利用儿童公园周边用地开发的楔机,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具有商贸、服务外包、创意产业等综合功能的城南片区公共次中心。
三轴:“两主一次”。一主:城南片区以广州路为依托的横向综合功能主轴及以上海路为依托的纵向综合功能主轴;一次:以新溪桥路(快速路)为依托的横向居住功能次轴。
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516.13公顷(商住复合用地按70%计算),占总用地4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6.07公顷,占总用地10.1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94.91公顷(商住复合用地按30%计算),占总用地15.6%;工业用地11.07公顷;占总用地0.9%;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3.65公顷,占总用地21.0%;公用设施用地6.17公顷,占总用地0.5%;绿地与广场用地132.73公顷, 占总用地10.6%;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北起赣江、抚河故道交汇处,南至水厂路,东至抚河故道,西到赣江,规划面积约9.01平方公里。
规划结构:总体上形成“一带、一心、三轴、七片、多点、绿线蓝带”的城市基本格局
一带:依托赣江形成沿滨江路的滨江城市景观带。沿此带结合滨江绿化布置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以及住宅等高层建筑,与赣江对岸的红谷滩滨江景观带相呼应。
一心:洪城路市场商务中心主要为市场的商务活动中心,提供娱乐、办公、展示、金融和信息等市场核心服务。
三轴:沿抚生路形成城市居住TOD拓展轴(公交走廊);沿桃花路形成城市快速交通发展轴;沿洪城路形成城市快速交通发展轴。
A绿线蓝带:依托赣江、抚河故道城市公共滨水活动带,结合城市道路绿带和区内水系网络为骨架形成朝阳洲水厂路以北区域的核心环境景观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东至昌东大道,南至艾溪湖南路,西至京东大道,北至富大有堤,规划面积约15.7平方公里。
一湖:指艾溪湖及滨湖绿地与上下游连通的生态廊道,保障艾溪湖生态系统与上游天香园和下游赣江、鄱阳湖生态系统的连续性。
两岸:东岸艾溪湖的景观核心,软件研发、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中心及企业总部基地。西岸以特色滨水居住社区为主导,融合行政办公、高新产业及重大基础设施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片区。
四轴:北京东路—紫阳大道发展轴——城市中轴线,商业、金融、办公综合发展轴;昌东大道发展轴——总部经济带,企业总部基地集聚发展轴;城东一路发展轴——地铁经济发展轴。京东大道发展轴——本区域南北向重要交通联系轴。
六组团:即灰场路组团、高新七路组团、金圣路组团、晶能路组团、中兴路组团、艾溪湖东路组团。
其中居住用地229.4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19.9%;公共设施用地189.5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16.4%;工业用地124.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8%;道路广场用地209.1ha, 占总用地18.1%;绿地322.9ha, 占总用地28.0%;市政用地79.91ha, 占总用地6.9%;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西起昌东大道,东至尤氨公路-创新二路,北至富大有路,南到规划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7.5平方公里。
三轴:一条为依托昌东大道形成的南北向城市交通发展轴;一条为依托紫阳大道形成的东西向城市空间发展轴;一条为依托城东一路形成的东西向城市空间发展轴。
其中:居住用地291.79公顷(含托幼),占39.9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0.49公顷,占12.0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0.71公顷,占12.20%;绿地89.91公顷,占11.9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用地170.80公顷,占22.67%。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西起创新二路,临湖东工业园,东至天祥大道,接光伏产业园,南至顺外路,近南钢组团。北至富大有堤,靠赣江,总面积约18.98平方公里。
五组团:是指尤口安置组团,产业延伸组团,高校园延伸组团,昌东安置组团,奥体文化及配套组团。
其中居住用地473.39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26.74%;公共设施用地448.72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25.35%;工业用地109.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21%;物流仓储用地1.8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1%;道路广场用地303.09ha, 占总用地17.12%;绿地384.42ha, 占总用地21.72%;市政用地48.72ha, 占总用地2.75%;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阳明(东)路以北、青山湖及青山湖大道以西、沿江北大道与富大有路以东以南约10.95平方公里范围。
二心:依托青山路,根据两侧现状用地情况,并结合将来3号轨道交通线的站点形成“一主一次,及多个居住区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七区:规划结合主干路网及现状情况形成七个功能区。即:阳明路以北居住商贸办公综合区(A区)、北玉带河周边居住综合区(B区)、紫金城居住商贸综合区(C区)、二七北路居住综合区(D区)、电厂居住商贸办公综合区(E区)、青山湖西岸居住、文化休闲综合区(F区)、江坊居住区(G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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