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法院关于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388号二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
南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昌八王寺饮料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388号二处工业用地(南国用2012第0030号、南国用2012第0029号)及土地上建筑(其中含有产权登记的: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00148065号、南房权证莲塘镇字第00148066号及未取得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蕞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388号
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388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法院统一上门看样。注:上述土地目前的性质为国有出让。该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对参与竞买人无特殊规定和要求,但需符合小蓝经开区产业发展要求,详情见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昌八王寺饮料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本标的为带租约拍卖,该标的已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租赁面积为14045平方米,租赁期为15年(自2015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租金已支付至2025年5月1日。该土地地上建筑物为承租方投资建设(承租方为:北京昌达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情见租赁合同。未取得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登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在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给房管部门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获得产权登记本院不负责过户,所涉及的除下列特殊情形之外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如需申请委托竞买、联合竞买、免交保参拍的,须在开拍前三天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超出规定时限视为放弃委托权利。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买人将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支行,账号:52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蕞高支付限额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南昌县人民法院网址:1707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