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在10年在江西南昌进贤县XX前在房地产老板手上买了一块地皮(当时不知道是工业用地)然后转卖给了别人现在做不起房子了被起诉了怎么办
1、可以。 2、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二)登记申请书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六)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可以起诉。 简要提示如下: 头部,当然可以起诉,起诉是你的权利,但能否胜诉就两说了。 第二,要看合同对于付款的约定是怎样的,是否已经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若经过,你就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第三,要考虑你自身是否有违约情形,以至于对方可以据此抗辩不付尾款。 第四,即使胜诉,能否执行回款的问题,你也可以提请诉前/诉讼财产保全。
您好!您可以去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采用买卖等方式,具体费用的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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