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协同发展——高新区与进贤县举行合作办园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原标题:资源共享、协同发展——高新区与进贤县举行合作办园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6月24日,高新区与进贤县合作办园签约仪式在进贤县隆重举行,开启了两个县区加快区域合作步伐、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发展新模式,为南昌市实现“决战工业、强攻产业”战略部署增添新的增长点。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刘德辉介绍了高新区基本情况和合作意向,进贤县委书记钟益民主持签约仪式。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刘德辉介绍了高新区基本情况和合作意向)
合作办园作为一种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践中。2005年10月,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共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经过十余年的建设,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合作开发成果斐然。
南昌高新区创建于1991年3月,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江西省首家国家级高新区。目前全区有各类企业6000家。
进贤县交通区位优越,产业特色明显,土地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园区总面积18.03平方公里,其中4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为企业落户提供了便捷条件。
如何利用合作办园模式,也一直是南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考虑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新区和进贤县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实施合作办园逐渐上升为市级层面的战略部署。高新区和进贤县党政领导先后到合肥考察,形成共识,利用南昌高新区作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政策优势和管理优势以及进贤县的交通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资源互补,拓展发展广阔。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刘德辉和进贤县人民政府县长叶修堂代表双方签字)
高新区与进贤县此次合作办园,是一个创新开展的全面合作,采用“1+X”的合作模式。“1”是指高新区与进贤县共建一个合作园——进贤县(架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一期开发面积2.8平方公里(4200亩),7.2平方公里作为二期、三期发展预留用地;“X”是指高新区引进项目落户到进贤县其他产业集聚区: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医科园、温圳园、食品加工基地等和标准厂房,标准厂房由合作园出资收购纳入共建园区管理,作为合作园发展载体。
双方按照“共建共享、独立管理、封闭运行、授权经营、收益分成、外溢均沾”的原则,打破地域界限,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推进合作区域加速发展,纳入合作园“1+X”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统一享受高新区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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