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上海沪工(603131):公司提起诉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本次诉讼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张撤销参股子公司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沪航”)2022年 6月 7日的股东会决议和 2022年 6月 8日的《章程修正案》,不涉及具体金额。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向南昌沪航投资金额为 4000万元,持有南昌沪航 40%的股权。本次诉讼不涉及具体金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撤销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7日的股东会决议,并确认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8日的《章程修正案》无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机构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177号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18号创业园创业大厦 K224室
第三人: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18号创业园创业大厦 K225室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大道 2555号航空科创城 A区 1#厂房
2020年 10月,公司与舒宏瑞、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基普”)共同出资设立南昌沪航,公司占股 40%,舒宏瑞占股 43%,南昌基普占股 17%。舒宏瑞是南昌基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2022年 7月,公司经调阅南昌沪航工商档案资料,发现南昌沪航于 2022年6月 9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出资时间变更登记和章程修正案备案。南昌沪航向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昌高新市监局”)提供了2022年 6月 7日的股东会决议、2022年 6月 8日的章程修正案和 2022年 6月 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资料显示,“南昌沪航 2022年 6月 7日《股东会决议》记载,南昌沪航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已于 2021年 11月 25日将注册资本全部缴足,舒宏瑞、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资 4300万元、4000万元、1700万元,并就此事项形成决议。2022年 6月 8日,南昌沪航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章程修正案,舒宏瑞的出资比例由 43%变为 3%,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比例由 17%变为 57%,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不变。”
上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内容均未告知本公司,也未曾通知本公司参加该次股东会会议,上海沪工也未签署前述股东会决议。
南昌沪航 2020年 10月制定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该章程第十一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南昌沪航私自修改公司章程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违反《公司法》,严重侵害了上海沪工作为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1. 请求撤销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6月7日的股东会决议;
2. 请求确认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6月8日的《章程修正案》无效; 3. 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向南昌沪航投资金额为 4000万元,持有南昌沪航40%的股权。本次诉讼不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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