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香港物流仓储平台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香港物流仓储平台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香港物流仓储平台项目备案的通知
报来《关于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南综汇盈发展有限公司增资300万美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洪发改文〔2022〕13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香港物流仓储平台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香港物流仓储平台项目
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已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南综汇盈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国际物流和仓储管理、国际项目合作等业务,已在比利时列日、日本东京和美国洛杉矶等地布局海外仓。
此次,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拟增资300万美元至香港子公司,用于扩大国际仓储、物流和进出口贸易业务规模。其中,45万美元用于进出口贸易,220万美元用于国际仓储物流设备购置或租赁,30万美元用于国际仓储物流业务运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5万美元。
南昌综保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投资香港200万美元设立物流仓储平台项目已经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20〕16号备案。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国资委、
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安厅、外汇局江西省分局、南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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