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3年01月02日 13:09
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11:00 至 14:00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8
2023年01月29日 16:00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4楼401会议室
¥761.400000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街南一巷51号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劳务外包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docx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76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蕞高限价761.40万元,其中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税金等预算748.56万元/年,具体支付按照用工单位实际用工人数和工资标准结算;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预算12.84万元/年,具体支付按实际派遣人员和人均管理费计算。
本项目劳务外包共107人,其中食堂后勤人员:10 人,驾驶人员30 人、窗口人员67人。该项目费用包括涉及窗口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税金、劳务外包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服务期内除因人员数量调整以外,服务提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劳务服务费。
服务期限:一年(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8
方式:提倡网络报名,向邮箱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合成一个文件夹):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如: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报名资料齐备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4楼401会议室
设定的蕞高限价:有,预算价为蕞高限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高新街南一巷51号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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