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开发区 - 南昌市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
(三)负责保税区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核、批准外商投资项目及企业。
(四)协调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的工作。
(六)推进保税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布公共信息,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七)制定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进区企业和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八)编制保税区财政预决算,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保税区的财税征管工作,组织筹措各类资金;负责保税区的审计和国民经济各项统计工作。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授权,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保税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保税区人事编制工作,做好人员聘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等的催办、督办;负责文秘、机要、调研、档案、保密、信息、会务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外事接待、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区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办理人员、车辆出入保税区的审批工作;负责重大政策课题研究;负责编制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保税区重大项目的审核、立项、申报和稽查工作;负责保税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保税区招商引资、国内外交流合作和企业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为海关、检验检疫、口岸、外汇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协调和服务;衔接原南昌出口加工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纳入保税区区域围网的相关工作。
负责承担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以及相关保税业务的协调、指导、服务、监督等工作;协调办理保税区各类税收减免、退税等有关事项;拟订全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区内企业进出境加工贸易合同审批配额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数据的审核、分析和发布工作。
根据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保税区建设总体规划,会同市规划局共同编制保税区控制性详规;编制保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保税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保税区有关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归档和建筑节能的协调等工作;负责保税区内给排水、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电信网络、天然气、交通枢纽中心等配套建设协调工作;统筹实施保税区土地管理。
负责拟定保税区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拟订有关财政收支方面的各项管理办法;实行财政集中收付,统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组织和管理保税区内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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