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土地查封状态竟被开发 请政府依法查处
、胡啟荣等人诉熊学文、张波、南昌华夏艺术谷陶艺村艺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年,终于落下帷幕。刘小芳等人的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用等案值近亿元得到法院的确认。终审判决生效后,刘小芳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当初财产保全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南昌中院执行局立案后,向南昌市
现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回函称南昌中院查封的土地证(洪土国用(登红2012)第D160号)在国土局登记系统上还存在,户名还是南昌华夏艺术谷陶艺村艺术有限公司,且范围也一样,并且有了详细规划。
但由当时的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依据2013年6月13日南昌市政府的洪府厅抄字【2013】336号抄告单,在该地块处于法院查封状态下,于2014年4月29日与南昌华夏艺术谷陶艺村艺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将南昌中院查封的土地,置换到坐落于红谷滩新区凤凰洲HGT101-C07地块,面积54339.16平方米(82.0035亩)。
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又回函称凤凰洲HGT101-C07的面积为19256.78平方米,不是54339.16平方米,只有原来的35%,而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凤凰洲HGT101-C07地块为绿地,无法开发建设。
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普通公民,但我们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的党是英明的。多年来,我们以及我们的家庭都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盼望着尽早获得法律的公正判决,不料因为“置换”,让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
或者将我们的债权转让给相关部门,按照判决书的判决支付我们的本金、利息、罚息等各项费用,这样我们的合法债权才能得到解决。
因此,我们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政府在市民中的良好形象。
贵办转来的《关于办理“问政江西”平台反映问题的转办单》(〔2019〕33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2年1月10日,原新建县国土资源局与南昌华夏艺术谷民俗村艺术有限公司、南昌华夏艺术谷影视村艺术有限公司、南昌华夏艺术谷陶艺村艺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生米镇整体划入红谷滩新区管辖,2012年4月12日,原红谷滩国土分局依据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新府办抄字〔2012〕79号),为陶艺村公司完善手续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洪土国用(登红2012)第D160号。
2012年底至2013年初,省政府将南昌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列入2013年省重大项目,市政府也将该项目列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2013年1月18日,市政府与万达集团签订了南昌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协议,计划2013年6月动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竣工并投入运营(洪府文[2013]16号)。由于项目用地红线与陶艺村公司用地范围有重叠,为保证南昌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顺利落户红谷滩新区,省、市政府和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多次召开协调会,大力解决南昌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顺利落地问题,2013年5月21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与南昌华夏艺术谷项目公司签订等值置换协议书及承诺书,将陶艺村公司地块挂牌出让。
为落实省、市政府有关精神,2013年5月22日,原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本着“支持产业配套、保障重点项目落地”的原则,将该宗地公告出让。2013年6月26日,原市国土资源局与受让方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3年7月10日,南昌市红谷滩国土分局根据有关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4年2月1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华夏艺术谷项目用地置换到凤凰洲地块(洪府厅抄字[2014] 75号)。2014年4月29日,原南昌市国土资源与南昌华夏艺术谷民俗村、影视村、陶艺村艺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新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4年7月,根据民俗村、影视村、陶艺村三家公司签订的《凤凰洲置换地块土地证办理协议书》,三家公司申请办理土地证,但经查询后发现,自2012年起置入给陶艺村的HGT101-C07地块已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上饶市公安局等机构进行多次查封,故暂未为其办理土地证,面积为82.005亩。其他两家公司均已办理置换后的土地证。
由于陶艺村公司自2012年以来官司及民间经济纠纷不断,该公司无法与债权方达成一致,其名下的洪土国用(登红2012)第D160号土地证由于被多家法院查封而无法注销。而置换后的宗地(凤凰洲HGT101-C07地块)又因原置出地块的土地证未注销无法办理登记。由于置换协议签订至今已5年多,现置入地块(凤凰洲HGT101-C07地块)部分位于市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退距公共绿地范围内,属住建部图斑重点监控区域,无法按原规划开发建设。
因置入地块凤凰洲片区HGT101-C07涉及总规绿地,经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和用地单位沟通对接,并达成初步意向。拟在陶艺村艺术公司解决涉及第D160号土地证的司法经济纠纷、先行解封后再按照《南昌市关于已供应土地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的处置办法》有关规定,采取土地置换方式置换至九龙湖片区JLH604-B01、B02地块的商住用地。目前,该地置换事宜已经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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