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的领导出来走几步?一位广东老板在南昌投资后的哭诉。
近年来,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相关法规条例相继出台,在征地拆迁中,安置补偿一直是公众所关注的,但由于相关政策以及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常常出现野蛮操作,引发社会矛盾。在某些人眼里,发展和成绩就等于拆建、搞开发。为了房地产开发的一些短期效益,以及个人利益,不惜侵犯公民权益,置企业生死存亡与民众就业生存于不顾,把发展和拆画上了等号,变成所谓的地方发展、公众利益,有句俗话:“没有三分利,利肯起五更”。位于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的部分土地,就因为地铁规划调整,地铁站附近土地价值攀升,工业用地变为了住宅用地,而在该土地上正常经营的企业江西典美陶瓷公司,便遭到无故强力关停,没有前期协商,没有搬迁安置措施,导致企业财产损失巨大,面对突如其来的停的停产,大量企业员工就业问题,薪资问题,供应商货款等问题,成了压倒该企业的蕞后一根稻草,企业主肖先生自停产三年多以来苦苦寻求解决,均无果。以下为房天下关于该土地项目的报道。
2014年肖先生经江西省广东商会推荐,在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江西典美陶瓷公司,经营陶瓷项目,直到2018年5月遭到强行关停。肖先生因为推荐和招商从广东到南昌投资开厂,四年时间给当地带来了就业和经济效益。由于地铁规划当这些土地变住宅,且能短期产生更大利益的时候,相关人员却要求企业关停退出,连企业的产业都变成“无用产业”,种种操作和措辞,令人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信心满满的把所有资金和精力投入其中,需要的时候欢迎,不需要的时候,没有丝毫协商的余地,不仅仅是企业主肖先生的财产损失,众多员工的就业安置,工资发放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都无以为继,加上相关部门种种作为、拖延推诿的情况,导致企业陷入艰难处境,多年来肖先生希望有关人士能够给予关注并帮助企业获得挽救及解决安置问题。
据企业主肖先生反映,当时关停的时候,有大批相关部门人员出动,但是多年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出来愿意衔接处理,也没有委派相关人员落实遗留问题,当时是谁决定,又是谁落实处理及落地执行,都无法获知。
2014年在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成立项目时,肖先生租用了濒临倒闭的江西南昌意特利陶瓷有限公司的生产场地及部分生产设备,主要经营建筑陶瓷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清偿原公司经营拖欠的相关费用,投入资金4000多万,改造升级生产设备提升产能,引进人才提高生产技术,完善环保设施。从2014年起至2018年5月,公司经营许可手续齐全,正常合法经营四年,为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经济效益贡献。
2018年5月,南昌市开发区相关部门在没有任何前提协商、口头通知、文件通知及解释的情况下,出动挖机及近200人的队伍到企业工厂,要求关门停产,并以断水断电断路相逼,当日即被迫无奈关停生产。
2018年5月至7月多次与经开区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汇报协商恢复生产,均被告知企业用地要另做开发需要收储,同时表示,若同意停产,停产收储补偿在遵照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再给予40%的奖励。
2018年8月31日经开区白水湖管理处发放《关于主动搬迁的函告》,以企业产品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落后产品”及淘汰类产业,要求七日内主动停产、搬迁,逾期将上报执行。但事实是工厂已被区政府关停2月有余,经营都是手续齐全、关停又未经评估,突然定义属于淘汰类产业,而把工业生产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难道是产业升级?房地产开发是工业或者商业的升级产业吗?背后到底是什么逻辑,还是说背后有什么利益关系呢?
2018年9月21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放《关于请于停产及协商收储补偿的函告》,要求尽快主动停产、制定搬迁计划及与土地收储部门进行洽谈收储事宜。而这是强行关停的第三个月有余,多次沟通被迫无奈,蕞终妥协同意协商;经营企业主体为江西典美陶瓷公司,后却要求涉及收储事宜由出租方意特利公司牵头,再由评估公司报送相关材料,种种做法让人无法理解,即便这样肖先生依然遵照指示递交收储材料。
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通过摇号的方式蕞终确定评估公司并走评估流程。2019年10月底,肖先生跟进收储事宜,区工作人员答复:“评估报告出来了,给你们一千万补偿你们同意吗?”企业主肖先生当时表态先看评估结果,再协商补偿金额。
2019年12月底,意特利公司通知,区相关部门不接受评估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典美陶瓷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肖先生多次协商解决,区土地收储中心罗主任表示:只管出租方意特利公司,不管承租方江西典美陶瓷有限公司;企业合法成立,却变成没有行使权利的主体?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肖先生多次安排人员跟经开区相关工作人员及邹局长汇报协商,请求尽快按承诺帮助企业落实搬迁及收储补偿事宜,无任何结果,也无其他人员及部门愿意衔接处理,要不到任何明确回复。
2021年4月中旬,肖先生亲自从广东赴南昌与经开区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亦无实质性进展,只补发一份《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情收储中心回复单》。
2018年5月被相关职能部门无条件关停,无协商无安置措施,后补函告,程序是否合理呢?不管是拆迁补偿还是收储,都应该坦诚明示,共同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先关停后用收储补偿来推脱,哪怕委曲求全愿意配合收储,面对收储补偿落实,又不执行,拖延推诿,从2018年至今快4年时间,至今得不到结果。由于巨额的财产损失,以及大量负债,4年之间,肖先生举步维艰。这种行为做法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政策是否相符?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此般种种让民营企业创业者寒心。
经济转型不可避免的要面对种种改变,同时疫情之下全国都在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恢复产能,助力盘活生产,加速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复苏,解决人民的生活就业问题,这个时候更不能一刀切式的野蛮操作。但是依然很多人都有着“谁影响发展,我影响谁一辈子”这样的想法,针对拆迁工作,不能没有协商解决,没有前置措施,没有妥善安置,让企业或者个人无条件逼迁,企业后面是成百上千人的就业吃饭问题,以及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少数人的权利与众多的民生财产问题之间,不能独断专行的运用私权。企业需要诚信,一些人的行为不仅仅代表个人,更不能拿承诺当儿戏,面对责任逃避推诿,置企业的生存于不顾。
2018年5月,在时任经开区管委会赵书记领导下,经开区召集多个部门关停生产,同年8、9月补发函告,定义企业属淘汰类产业,但经营手续办理齐全,并已经获得合法生产手续,未经任何评估,在实施关停生产的过程中,没有出具相关文件及证明;先关停后补函告,这样的操作是否合规?
5-7月表示汇报协商并处理善后问题,需要等待批示,后改口说“用地需开发收储”,并承诺“停产收储补偿在遵照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再给予40%的奖励”,并请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协商补偿金额,又突然对第三方评估报告不予承认,否定评估结果,不予赔偿。这种出尔反尔,反反复复的行为,属于正常操作吗?企业办理了正规手续,具有生产经营的资质,又不承认经营主体,只跟业主方谈,作为承租方难道没有相关权益?《物权法》该怎么定义呢?
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未经合法手续随意进行清场类活动,即便是因为公共利益需要拆迁,也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向业主和租户送达通知书、签订补偿协议、限期拆除通知等,而不是直接上门关停。相关人员不该是为开发商等少数人服务,而是行使公共权力为人民利益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不断发展、持续繁荣的助推器,也是经济软实力的直接体现,是一个地区展示发展魅力的重要因素。而法治则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公正、透明的执行不仅是营商环境建设所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国计民生平稳有序发展的稳定器。地方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创就业环境,反过来企业才能更好的为当地解决就业,和创造经济效益。希望肖先生的企业得到应有的补偿措施,尽快走出困境,一方部门为群众安居乐业,企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司江西典美陶瓷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经开区白水湖工业园租赁了南昌意特利陶瓷有限公司的场地,开办经营陶瓷工厂,投资数千万。现就我司自2018年5月被强行暴力关停至今,企业上诉无门,地方政府推诿不作为的情况向领导反映。
2018年5月,在时任经开区管委会书记赵海东的领导下,经开区召集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暴力强行关停我司生产,同年8、9月补发函告,定义我司属淘汰类产业,事实我司经营手续齐全,且未经第三方评估,没有依据表明我司应被淘汰关停。
在实施强制关停我司生产的过程中,执法部门没有出具相关文件及证件;先关停后补函告与先***毙后找罪证无异,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过错。
同年5-7月我司同经开区领导汇报协商处理善后问题,经开区领导表示需上常委会等赵海东书记批示,后回复说“我司用地政府需开发收储”,并承诺我司“停产收储补偿在遵照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再给予40%的奖励”,并请了第三方对我司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区政府找我司协商补偿金额,突然又对第三方的评估报告不予承认,否定第三方的评估结果,不给与赔偿。区政府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实属诱导欺骗。
我司是办理了正规手续,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经开区不承认我司经营主体,只跟业主方谈,否定践踏我司承租方的权益。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此行为与法不合。
事发至今3年有余,经开区领导拖延推诿,至今无果。甚至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辩称:我司有违反《安监法》、《环保法》。我司向两个部门了解情况,对方均表示关停一事是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他们只是配合政府工作,我司根本达不到被关停的条件(有录音录像为证)。
经开区领导种种行为与党中央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理念不相符,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精神相违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寒心之极。
殷切期望领导主持公道,督促经开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落实企业征迁程序,挽救我司免于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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