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储备用地以东、海棠北路以南、紫荆路以西、馨薇路以北[JQ401(B)-G01-01]
南昌兴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以东、海棠北路以南、储备用地以西、馨薇路以北[JQ401(B)-G01-02]
1<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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