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清山大道(长岗村)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红谷滩区征地(2021)64号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清山大道(长岗村)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红谷滩区征地(2021)64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依据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经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三清山大道长岗村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
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红谷滩新区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洪新办发[2003] 7号)、《红谷滩新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洪新办发[2017]155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和《红谷滩新区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洪新办发[2003] 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红谷滩新区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洪新办发[2003] 7号)和《红谷滩新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洪新办发[2017]15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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