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175亿元出让凤凰洲片区地块 楼面地价4500元平米
T106-A08地块部分用地,面积19.446亩,出让起始价900万元/亩(楼面地价约4500元/平方米)。
观点地产网讯: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了关于红谷滩区凤凰洲片区香江路以南、丰和北大道以西地块(HGT106-A08地块部分用地)19.44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地块将有望在近期正式上线并确认竞拍时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T106-A08地块部分用地,地块东至丰和北大道、南至铜锣湾广场、西至铜锣湾广场、北至香江路,地块面积19.446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900万元/亩(楼面地价约4500元/平方米),即起价1.75亿元,土地竞价上限1035万元/亩(楼面地价约5175元/平方米),即上限价2.01亿元。
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毛坯均价)上限为16514元/平方米。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宗地的商品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
受让人须开发建设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45%比例的集中商业;集中商业由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年限内自持经营,不得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受让人自持的集中商业需经营百货零售业态,并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满铺开业,如未按要求在36个月内满铺开业,则每延期1个月向红谷滩区政府支付500万违约金。
宗地内自持商业建设须与商品住宅销售(含预售)挂钩,在自持商业建筑结构全部封顶后,受让人方可销售(含预售)不超过30%比例的商品住宅;在自持商业满铺开业后,受让人方可销售(含预售)全部商品住宅。
另外,竞得人承诺在该宗地建设的住宅中预留10层以上(含)至20层以下(含)38套(毛坯)南北通透型住宅房屋给红谷滩区政府,由甲方用于处理该地块的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并由甲方指定购买人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竞得人承诺按以下标准与指定购买人结算购房款:20套(毛坯)住宅每套产权面积在91.6-115平方米之间,每套按9432元每平方米进行结算(不含楼层差价),超出115平方米部分按该地块楼盘开盘价格优惠5%结算;18套(毛坯)住宅产权面积合计1729.1平方米,每平方米按13100元结算(不含楼层差价),超出1729.1平方米部分按该地块楼盘开盘价格优惠5%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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