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抓好“节地增效”增添发展新动能
上高县通过清理低效闲置用地、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标准地”改革、土地开发整理等方式,做好“增”地、“盘”地、“挖”地、“生”地文章,累计清理闲置用地1068.3亩、盘活土地777.8亩、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913.3亩、新增耕地面积2546.4亩,着力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瓶颈,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土地保障。
一、创新机制“增”地。一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机制。在省级6项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产业现状,探索增设亩均社保费附加指标,将亩均社保费附加指标权重增设为10%,纳入指标体系一同考核评价,把企业的发展与本地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上高“6+1”特色指标评价体系。二是建立科学公正评价机制。结合实际调整评价计分规则,按平均值的1.5倍设立基准值,每项指标蕞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数的2倍。对规模效益好、经济贡献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企业进行加分和保档,对发生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恶意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深化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制定“亩产效益”领跑者工作试行方案,将评价结果按ABCD四档分类,(A类优先扶持、B类激励提升、C类整治提升、D类限制倒逼),以评价结果为依据,统筹金融、财税、土地、能源、用工等政策,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政策扶持。目前,全县纳入评价的144家企业,亩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亩均固投同比增长60.8%,单位排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2%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增长7.3%,企业土地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二、清理闲置“盘”地。一是深挖存量。出台《工业园区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暂行实施办法》,设立5000万元低效闲置土地项目收储周转金,依法依规对超期未开发建设、停建停产且无力复工复产等类型的项目用地予以清理处置。2021年累计清理低效闲置用地1068.3亩。二是挖潜效能。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引导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对增加容积率部分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容积率大于1.0的厂房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整体转产、重组、并购等方式促进退低进高。2021年全年累计清退“僵尸企业”21家,盘活土地777.8亩。三是加速消化。积极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消化攻坚,逐宗核查记录地块信息,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建立实时消化清单,实现批而未用土地上图入库建档。强化批后监管,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推动落实未建未供用地项目,推进未供先建地块举证消化,加速存量用地开发,2021年共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913.3亩。
三、深化改革 “挖”地。一是从要素配置中要效率。在土地出让前统一组织完成区域节能分析、规划环评、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报告,形成“多评合一”的综合评估结果,供入园项目共享使用。根据区域有关评估结果,完善入园项目准入要求,严格按照“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开工项目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基本条件,蕞大限度缩短项目开工前期准备时间。二是从指标约束中要效益。结合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合理制定标准、细化行业分类,明确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亩均税收等各项指标,约束控制用地途径和规模。对不能完全履行“标准地”出让要求的项目,取消享受的招商优惠条件,补交前期减免的一切费用,确保实现土地高效利用。三是从项目监管中要效果。实行“标准地”企业契约制,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环节实施协同监管,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形成激励倒逼机制,推动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2021年,全县共出让工业“标准地”9宗,面积489.32亩,“标准地”供地占比达100%。
四、建设项目“生”地。一是优地段“选”。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实行项目申报竞争机制,优先选择自然禀赋好、重视度高、班子凝聚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坚持整村整段推进、做一片成一片,保证项目整体性。二是高标准“建”。统一设计流程和标准,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进行分片指导,定期核查施工进度、质量,并邀请退休干部、农户担任义务监督员,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确保高标准建设。三是大力气“管”。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督、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按15元/亩的标准安排项目建后管护经费,明确自然村村长为管护员,压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目前,全县共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0.7万亩,部分废弃田块实现复垦、部分边角田块得到利用、部分地区耕作条件大幅优化,全县31250亩“一季田”变为“二季田”,新增旱改水面积3339.4亩,并实现新增耕地面积2546.4亩,新增耕地率达1.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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