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一、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36号(原江西第五机床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36号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1884.93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二、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扬子洲北洲村地段(原南昌毛巾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扬子洲北洲村地段
4、土地面积:41439.8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1044.2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三、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西湖区站前西路121号(原江西印刷集团公司)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西湖区站前西路121号
4、土地面积:27191.1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8382.72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四、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富大有路799号(原江西合成纤维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富大有路799号
4、土地面积:83838.4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3225.19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五、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198号(原南昌色织总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198号
4、土地面积:37384.6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3248.05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六、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师大南路54号(原南昌手表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师大南路54号
4、土地面积:33955.3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9604.37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七、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上海路639号(原南昌橡胶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上海路639号
4、土地面积:43598.8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3453.02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八、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解放西路143号(原南昌工具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解放西路143号
4、土地面积:5341.84平方米
5、房产面积:1328.4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169.9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九、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解放西路76号(A地块)(原江南蓄电池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金泰机械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解放西路76号(A地块)
4、土地面积:12534.4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金泰机械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2391.56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十、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西湖区抚生路379号(原江西袜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西湖区抚生路379号
5、房产面积:13808.4平方米
6、拟受让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3856.29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十一、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解放东路105号(A地块)(原南昌制革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解放东路105号(A地块)
4、土地面积:30440.7平方米
6、拟受让人: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1435.5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十二、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解放西路76号(B地块)(原江南蓄电池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解放西路76号(B地块)
4、土地面积:1268.3平方米
5、房产面积:5515.94平方米
6、拟受让人: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968.9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十三、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山湖区解放东路105号(B地块)(原南昌制革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山湖区解放东路105号(B地块)
4、土地面积:10354.8平方米
5、房产面积:3368.79平方米
6、拟受让人:江西昌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454.36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十四、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位于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16号(原南昌电缆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给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宗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土地坐落: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16号
6、拟受让人: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8、土地出让金:2279.48万元(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额按确定地价的40%收取)
以上公示时间为15天(自2013年11月28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联系。联系人:姜敏,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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