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南昌这些地方要征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的有关规定,安义县组织编制了《安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学府路以东,潦河以北,迎宾大道以南,凤凰大道以西的潦河北岸片区;
潦河以南,喻家路以北的潦河南岸片区;
北环路以南,建设西路以北的北外环南侧片区;
本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为六个大片区,附带七个小片区。其中:
潦河北岸片区范围为学府路以东,潦河以北,迎宾大道以南,凤凰大道以西,面积为63.03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11.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7.53公顷(含耕地17.2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4.45公顷,未利用地1.05公顷。土地征收涉及七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凤山村北溪组农民集体,徐埠村上徐一组、上徐二组、上徐三组、上徐四组、上徐五组、上徐六组农民集体。
潦河南岸片区范围为潦河以南,喻家路以北,面积为22.63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0.3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1.91公顷(含耕地11.7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0.66公顷,未利用地0.06公顷。土地征收涉及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榨下村孙王组农民集体,榨下村小港组农民集体,榨下村喻家组农民集体,榨下村榨下组农民集体。
北外环南侧片区范围为北环路以南,建设西路以北,面积为129.4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47.6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4.26公顷(含耕地47.0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71.28公顷,未利用地3.93公顷;土地征收涉及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城北村古塘组农民集体,凤山村老下组农民集体,凤山村山下组农民集体,湖上村湖上组农民集体,湖上村石下组农民集体,湖上村子青组农民集体,阳湖村后房组农民集体,阳湖村田埠组农民集体,阳湖村阳湖组农民集体。
工业园1片区面积为63.69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0.6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59公顷(含耕地1.7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54.80公顷,未利用地2.30公顷。土地征收涉及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闵埠村白路组农民集体,石牛村柏树组农民集体。
工业园2片区面积为11.81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0.4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28公顷(含耕地1.6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8.94公顷,未利用地0.58公顷。土地征收涉及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阳村排头组农民集体。
工业园3片区面积为56.57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为5.1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72公顷(含耕地7.8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7.18公顷,未利用地0.67公顷。土地征收涉及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北山村上北山组农民集体,北山村石塘组农民集体,北山村王家组农民集体,东阳村枫树组农民集体,东阳村农民集体,石牛村龚家组农民集体。
剩下的七个小片区面积总和为2.34公顷。
为保障区域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04.84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 28.90%;为改善区域人居环境,规划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绿地等面积为155.57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45.30%;为强化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用地、工人活动中心用地面积为 32.27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 9.08%;为促进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用地52.95公顷,占该片区总用地面积的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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