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地块来了!西湖区110亩地出让方案批复限价1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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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悦城地块来了!西湖区110亩地出让方案批复 限价14200元/㎡
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湖区秋实路以东、抚生路以西、云天路以南、九洲高架以北(控规A02-06-1)110.03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据了解,宗地由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48.576亩国有土地和西湖区朝阳农场的55.893亩国有农用地,以及西湖区桃花镇大嵴村5.563亩集体土地构成。
宗地竞买人须同时竞得本宗地及D03-03、D03-04地块和D05-09地块两宗地,即竞买人须同时参与其他两宗地的竞价,如放弃其中任一宗地,则须同时停止对其他宗地的报价(以首宗竞价成功地块竞价结果为时间节点,此后其他未竞得人须停止对所有地块的报价)。
而D03-03、D03-04地块和D05-09地块,正是网传的大悦城商业地块。
该宗地的规划条件: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起拍楼面价6273元/㎡。
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14200元/平方米(毛坯价)。宗地的商品住宅(简称“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居民,限购一套;遇有供不应求等情况,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限价房自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2、D03-03、D03-04地块的自持集中式购物中心建设须与本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含预售)挂钩,在集中式购物中心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受让人可销售(含预售)50%比例的商品住宅;在集中式购物中心结构封顶前,受让人可销售(含预售)至90%比例的商品住宅;在集中式购物中心结构封顶后,受让人可销售(含预售)剩余10%比例的商品住宅。
3、竞得人须在签订宗地成交确认书后1月内在南昌市西湖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承诺从境外公司通过省外汇管理部门引入2亿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币、等值其他外币)外资,其中1亿美元外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足额到位,其余1亿美元外资须在36个月内足额到位。
4、受让人须在本宗地及D03-03、D03-04地块和D05-09地块3宗地的物业竣工后1个月内,在西湖区注册2家上市公司江西区域总部,且十年内不得更改注册地址,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向西湖区人民政府提供该区域总部或其关联方与受让人签署的关于未来入驻本项目的合作协议。
5、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以下设施:1.依据《南昌市中心城区邻里中心专项规划(2018-2035)》要求,地块内须配建邻里中心1处,包含: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文体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基层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生鲜便利店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9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4839平方米。2.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建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菜店、日杂等)、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等日常服务配套设施。3.地块内须配建垃圾转运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4.地块内须配建出租车综合服务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停车位不少于15个。上述配套服务设施(生鲜便利店除外)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西湖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宗地内居住区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宗地涉及轨道出入口用地,按规划条件计容积率,但受让人应无偿让出,用于轨道交通出入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并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至南昌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名下。
7、宗地周边抚生路中心线米为轨道交通控制线,受让人在控制线以内的建设开发活动应与轨道交通建设部门协调,地块内开发项目应与地铁口建设做好衔接工作。
8、宗地东北角尚有正在使用的现状道路及轨道建设围挡约3.889亩用地占用净地范围。上述围挡拆除工作由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受让人须待上述工作完成,且抚生南路恢复通行后方可封闭地块使用。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作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欠缴土地出让金、逾期开竣工或主张其他任何权益。
9、宗地的商品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
10、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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