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高新区10平方公里排水管网排查、测绘、清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高新区10平方公里排水管网排查、测绘、清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2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完成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以及《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重大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疫情期间要求:
(1)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和身份证。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
(2)开评标前,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蕞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的投标人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健康二维码扫描识别显示不为绿色的。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发布的蕞新信息。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招标2部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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