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 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07.26 【实施日期】2010.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 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细则的通知 局有关处室、各县区财政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工作 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建 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细则》,我们 制定了《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考 核评分标准细则》。 附件:1、《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 作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2、重大产业项目资金月报表(略) 1/2 南昌市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代章) 南昌市财政局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 0 一 0 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考核评分 标准细则 考核内容 分 评分办法 值 被考核处室(单位) 得 分 1、及时反馈重大产业项目招商 每月未按时反馈意见一 10 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相关文 次的,扣 2 分,直到扣 分 企业处、经建处、预算 件的征求意见。 完为止。 处、农业处、条法处、综 合处,各县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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