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5年工业招商引资信息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工信发[2015]18 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13 【实施日期】2015.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 2015 年工业招商引资信息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5〕18 号)
各县区工信(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为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招商方法,搭建招商平台,提 升招商质量,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做好省政府网站“投资江西”专栏工作, 我委负责搜集、整理、上报全市工业招商引资信息,请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梳理上报 2015 年工业招商引资政策、项目及投资服务类信息。 一、报送内容 1、招商引资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反映蕞新的和仍在执行的招商引资政策。 2、工业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长期规划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突出招大引强,项目投资额不 低于 1 亿元。各单位首批上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 4 个,按《重点工业招商引资项目表》 (附表一)格式认线、投资服务类信息。要公布投资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 限,特别是土地、项目等审批流程和时限;公开本地区投资成本,包括水、电、气、土 地、劳动力、物流、融资等基本生产要素价格;公开服务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强化 “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工信(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 责任,做到“二个明确”:一是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信息报送工作;二是明确专职人 员,负责日常信息报送、问题解答。今后新增信息须在 7 个工作日内报送,需要调整的 信息也要及时报送。 2、强化内容审核。各县区工信(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对报送信息内容要认真审 核,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3、请各县区工信(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于 1 月 16 日前将有关信息电子文档报送 到市工信委产业招商处。 联系人:张晓慧 联系电线 传线
E-mail: 附件一:《重点工业招商引资项目表》 附表二:《南昌市工业招商引资信息工作人员备案表》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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