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众印染总厂 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招租公告
、报名人必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成立
2、报名人在南昌市本地需有1个自营文创园区,在其他省会城市需有1个自营文创园区。
3、报名人在承租期内需按照国家房屋使用相关规定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并承担对租赁范围内所有房产建筑维护维修责任和涉及的一切费用。
4、对现有房产建筑进行改扩建的需经产权单位和政府部门同意,且改扩建报建涉及的一切手续由中标人负责,改扩建所涉及的投资及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名人对承租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厂房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使用规定,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合理利用,需承担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维修维护所涉的一切维修责任,并不得破坏现有建筑外观和建筑结构;
6、租赁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所有改扩建房屋建筑和新增房屋建筑及全部附属固定设备设施(活动物架除外)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建筑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1249.97㎡)。
7、承租方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未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保证金。中标人待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该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
8、报名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对该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对照执行。
(3)必须要策应市政府保护工业遗存发展理念,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打造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园。
(4)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经营,未经允许不得变更经营项目。未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述招租报名文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于招租报名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1、招租报名文件一正二副,要求各报名人将招租报名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标书袋内。
2、招租报名应在2021年8月31日10时前交南昌大众印染总厂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租赁经营项目恕不接受。
(1)在确定投标单位资质和符合招租报名要求后,本次公开招租如只有一家符合招租报名条件,由产权人授权单位在不低于标的评估价的前提下,协商租赁价格并签订承租协议;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报名条件,则由产权人授权单位组织对招租报名单位项目策划方案、历史业绩及案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2)产权人授权单位在公示招租报名中标人三天无异议后,向中标人送达《公开招租中标通知书》,招租中标人在签收后7天之内与产权人授权单位签订整体租赁合同。
1、出租物业为现状租赁,意向招租报名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自行到现场勘察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和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等变化带来的一切经营风险和后果,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
2、凡参加招租报名人都视同已经实地了解公开招租标的现状,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解释权为南昌大众印染总厂资产管理科,电线、本次招租监督部门:南昌大众印染厂纪检,电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