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庭地产欠缴土地价款11764万元 晋宁这3112亩商地被回收
12月7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发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知书,解除云南昌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CR53晋宁区2020068 号《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没收定金1780万元。
公告称,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14日与云南昌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CR53晋宁区2020068号、电子监管号为5301222020B031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云南昌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受让人必须于2021年1月9日前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头部期价款2956.4万元(扣除保证金转出让价款1780万元外,实际欠缴土地价款1176.4万元)。
因该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至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1176.4万元及所产生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及《出让合同》约定,云南昌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经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决定解除CR53晋宁区2020068号《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没收定金1780万元。
经查,2020年12月,云南昌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912.8万元底价揽入晋宁区晋城镇南北大道以东31.12亩土地,土地编号为JN2019-47号地块,土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主要用途)、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容积率≤4.0,限高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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