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公家仓库变扰民舞厅、球馆!南昌水务部门这样回应…
日前,有锦苑春天住户反映称,2016年底小区对面的一块空地建起了一连排板房仓库,后来还挂了
然而,这个公家仓库使用不到一年就变更为私人经营,里面包括篮球馆、舞厅和快递公司,特别是舞厅产生的噪音让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现在看来,防汛物资仓库就是个幌子,他们是为了建房做经营。”有居民表示,以公家名义建的仓库不到一年就转给私人无证经营,还噪音扰民,这让居民无法接受。
记者1月16日上午来到东湖区锦苑春天小区北面看到,紫禁城路一侧的空地上的确建有一排钢棚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占地近两千平米。从外面观察,可以看到房子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为篮球馆,另外一部分为快递公司。
当时虽是上午,但记者在现场仍能听到音乐从篮球场内传出。记者进入篮球场看到,里面没人打篮球,而是有多名中老年人在场地内跳舞。
“我们这个篮球场是去年(2018年)12月1日正式营业的,开放时间为下午4点半到晚上7点半,其他时间给大家跳舞使用。”现场两名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于这里是否曾经做过防汛物资仓库一事,周边多名受访居民均称确有其事,但认为公家仓库使用不到一年就变成私人经营有点奇怪,此外篮球馆兼做舞厅的确会产生噪音,影响了居民正常作息。
记者当日联系南昌市水务局进行求证。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块当初的确是设置成防汛物资仓库的,后来变更为篮球馆经营,则是在有合约的情况下进行的。
记者看到,根据南昌市水务局2015年12月4日印发的一份《关于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回函》,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对富大有堤起凤路往北约130米的土地提出使用请示,市水务局给出原则同意该土地作为新建健身场所临时用地的答复意见。
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负责对该公司新建健身场所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批复,并报南昌市水务局备案。另外还要求,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健身场所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手续由该公司自行办理。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未提及土地交由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后是否可以转让或分包经营,只是注明该地属临时占用,如遇国家建设、防洪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需要,该公司必须承诺无条件拆除、搬迁。
根据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与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临占协议》,记者看到双方就该地块的使用达成相关协商意见。其中,明确该地块约7亩土地的临时占用期限为十五年,从201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每年收取临时占用费3万元。
记者注意到,《临占协议》第四条注明乙方(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地新建健身场所如需临时搭建,必须经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另外,第六条指出乙方需无条件提供500平米左右的仓库用于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堆放防汛物资。
对于为何要把防汛用地承包出去,这样做的初衷是什么?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给出的答复是:“省水利厅鼓励盘活发展水利经济,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市水务局的肯定。”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原有的防汛料场和仓库因沿江北大道快速路工程建设要求被拆除,正好这个时候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找到他们提出合作,同意免费提供500平米场地作为防汛物资仓库,综合考虑下,他们这才会与对方合作。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将土地承包出去可以让资源不再闲置,收取租金能盘活发展水利经济,这笔费用经财政返还,可以用于为管理处的职工发放福利。
记者从市城管支队直属二先放蜷大队了解到,该地块当初是措绳度市水务局以建防汛物资仓库的名义报的,对于空地能发挥公共服务作用,他们也予以认可,钟拉但没想到后期却变更为私人经营,这一做法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将介入调查。
对于健身场所所需的相关报批手续,南昌绿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确没有拿到相应的手续。对于噪音扰民一事,该负责人称,被投诉的舞厅是老年活动中心,目前还是试营业,对外收费也比较低,水务部门已责令他们改正。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的证实,承认他们曾在搭建房屋期间与市城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沟通,表示此处要建防汛物资仓库,但没有想到经营方会在篮球场内办舞厅,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东湖区执法分局董家窑中队表示,公房建设由市城管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管理,但无论是正在经营的篮球馆,还是业主方或承包方,都未就室内装修向他们报备,他们将就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记者昨日回访时看到,篮球馆仍在对外经营,但门口张贴公告显示老年活动中心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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