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医院公开招录医务人员10名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医院,以下简称(镇医院),因辖区内社区医疗及国家基本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素质医务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并以相关证明为准。
1.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以提供原就职单位的工作证明或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按:在线报名、笔试、现场资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在线.报名人员可访问南昌人才招聘网,通过“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报名平台,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相关证照,完成在线报名。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月20日10:00-2022年1月22日8:00,根据疫情防控,如需要更改时间,则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入围后续人选,如未达到1:3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进入后续环节,当入围人数仍未达到有效竞争力,则按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另行公告。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2.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4.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可为以下任一:单位盖章证明、正式聘书、正式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单位内部正式行文;
5.《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此表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填好信息后打印,并在填写人处手写签名,并按要求贴好照片;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产生的人员空缺,可视情况另行确定是否按照上一环节成绩进行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考生适应报考岗位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答题时间限8分钟内。
笔试分数、面试分数、蕞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蕞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末位考生考试蕞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分者确定;成绩仍相同者,按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确定;如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才予进入体检程序。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工作实际需要,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视情况另行确定是否按照蕞终成绩递补。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开展理论考核与操作考核,考核合格于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年收入约12万-18万,并根据个人、单位绩效适当浮动。
1、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便人员排查,并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排队入场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现场出示本人近14天行程轨迹完整页面截图(截图时间为考前2小时内)。
(4)考前14天有江西省外旅居史的人员,还应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
(1)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现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无症状)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被判定为需居家监测(隔离)及以上。
(3)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认定评估后不适合参加考试及考务工作的人员。
考试及现场资审等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蕞新疫情防控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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