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坪山新区华丰国际物流信息产业园招租信息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坪山新区华丰国际物流信息产业园招租信息公告
坪山新区华丰国际物流信息产业园招租信息公告
物业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市出口加工区内锦绣西路边,出租面积为58786.84㎡,由两栋七层厂房及1栋综合楼组成(含120间宿舍),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8868.24平方米,厂房单层面积:3400平方米,地下车库9918.6平方米,配备专用卸货平台,空地大,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目前空置。有权属证明及相关授权声明。(附外景图)
1、整体招租:58786.84平方米。
(1)2号厂房(1-7层)整栋22434平方米,配套地下车库4959.30平方米,配宿舍60间2000.12平方米,共29393.42平方米;
(2)1号厂房(1-7层)整栋22434平方米,配套地下车库4959.30平方米,配宿舍60间2000.12平方米,共29393.42平方米。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3、符合保税区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入驻条件,生产加工的产品必须以进出口为主的轻型加工、物流等企业。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企业国有资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2、物业禁止涉及电镀、易燃易爆、家私、喷油丝印等行业使用。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7、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8、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须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押金)。
2、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2、分开招租:(1)2号厂房(1-7层)整栋22434平方米,配套地下车库4959.30平方米,配宿舍60间2000.12平方米,共29393.42平方米,保证金100万元;(2)1号厂房(1-7层)整栋22434平方米,配套地下车库4959.30平方米,配宿舍60间2000.12平方米,共29393.42平方米,保证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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