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示12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依法将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协议出让,现委托交易中心按规定对该宗地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自2014年10月18日—201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联系。联系人李荣,联系电线。
坐落:红谷滩新区凤凰洲丰和北大道以东、京九铁路以北hgt101-c02(宗地编号2)
用途:公共交通场站(出租车服务站)
面积:土地面积2.4亩(合16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10%,其它详见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涉及条件(2013)红第33号
意向用地者: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坐落:红谷滩红谷大道以西、香江路以南hgt107-a05(宗地编号9)
用途:公共交通场站(出租车服务站)
面积:土地面积3.032亩(合2021.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15%,其它详见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涉及条件(2013)红第32号
土地出让金:125.84万元/亩。
主办: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1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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